各处室:
根据《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和《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法治档案的通知》(成法组办[2014]24号),以及市总工会《关于填报干部年度述法表的通知》要求,我校中层以上干部要以填报年度述法表的形式建立个人法治档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学校各处室中层副职以上干部。
二、填报说明
(一)按照填表说明,在《干部(2015)年度述法表》上如实填写2015年度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二) 2015年11月24日下午17:00前,把填写完成的《干部(2015)年度述法表》交办公室;
(三)干部年度述法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之一,装入个人档案。
附件:1、干部(2015)年度述法表
2、关于《干部年度述法表》的填写说明
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