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工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程序,现就我校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领导外出报备工作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外出离开成都市,应提前填写《成都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外出申报表》,报市总工会分管领导同意送市总党组书记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
(二)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外出离开成都市,应提前填写《成都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外出报备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
(一)学校部门负责人外出离开成都市,应事先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校党委书记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二)学校部门副职外出离开成都市,应事先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领导干部外出离开成都市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学校纪检、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报备、弄虚作假或擅自外出等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成都市职工大学(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 2016年3月30日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成都市职工大学(工会干校)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